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现针对近期网上商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依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要求,网上商城订单在完成验收后需在45天账期内完成支付款项,逾期将影响学校网上商城采购功能,请各单位、各部门按期、及时支付。
2.因系统设定原因,网上商城在验收合格、发起支付后系统自动默认支付状态为已支付,但仍需要采购人在系统后台打印发票、合同及订单截图等报销材料到计划财务处实际履行报销程序。
3.近期有自称网上商城平台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添加微信等方式联系各单位、各部门采购账号管理人推销所在平台产品,并索要所在单位采购账号。请各单位、各部门采购账号管理人妥善保管好本部门采购账号,不要提供给无关人员。国有资产采购服务中心只负责我校网上商城平台管理审核工作,对网上商城下各平台不做任何推荐,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关商品。
国有资产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