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技术防范设备、灭火器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发布者:国有资产采购服务中心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13


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海洋大学的委托,为其所需的大连海洋大学2018技术防范设备、灭火器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HXZB04112017230)。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货物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海洋大学2018技术防范设备、灭火器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XZB04112017230

三、采购内容:技术防范设备、灭火器及监控设备(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

A

技术防范设备

1

10

B

灭火器

1

6

C

监控设备

1

5

注:

1.供应商对所投包号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三个包兼投兼中,A包采购预算为10万元,B包采购预算为6万元,C包采购预算为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次询价文件中的 “液晶电视”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 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次询价文件中的 “液晶电视”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2.如投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委托协议及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询价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171228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领取。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12291000分前(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物流商贸大厦7楼)。

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201712291000分。在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物流商贸大厦7楼)。

九、询价文件售价:200/套,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采 购 人:大连海洋大学

采购代理人: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 话: (041183698880-8009

传 真: (041183698880-8015

联 系 人:王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