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2021年度
择优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择优遴选2021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其代理学校集中采购工作,诚邀业界口碑良好且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遴选。
一、遴选单位:大连海洋大学
二、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除接受辽宁省财政厅监督考核外,同时接受大连海洋大学监督考核。
三、遴选数量:6家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0日—4月26日 (4月26日17:00之前)
2.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在大连市市内四区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业务);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近三年从事高校政府采购业绩相关证明(政府采购网截图);
(5)备案证明(辽宁政府采购网截图);
(6)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自有的须附房屋产权证;租赁的须附租赁协议,并能准确反映租赁期限)。
(7)负责我校采购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和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同时发送到cgzx@dlou.edu.cn。
报名成功后我校将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遴选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国有资产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9日